扬中县区域计划图反映了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扬中城区规划,同年6月由时任扬中县县长洪康燮亲自鉴定。2004年初,市档案馆从国家第二历史档案馆得到该图的复制件,原件仍为二史馆馆藏。该档案载明:扬中新治区(城区)被分为五个功能区,即中部的政治区、东北部的实业区、东南部的住宅区、西南部的商业区和西北部的工业区,新治区总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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