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101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开放档案的方针,大力开发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及扬中市档案馆开放档案规定,于2018年9-10月,对该单位移交进馆的1982-1987年度的档案进行了认真鉴定,其中永久220卷,开放120卷,长期52卷,开放20卷,开放率达51.5%,编制了开放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
鉴定小组
2018年10月
·暂无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