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一)协助局(馆)领导协调内部行政业务工作;
(二)进行全市性业务调研,提出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研究制定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局(馆)文件;
(三)负责本机关的文秘、人事、劳资、财务、统计、档案、保密、信访工作;
(四)负责来住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业务指导科(法规宣教科)
(一)负责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及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市农村及农业档案、各种经济组织的档案进行宏观规划、指导与协调;
(二)负责对社会事业及重点工程档案、科技等专门档案的指导验收;
(三)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及档案学会的有关工作;
(四)协助搞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单位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档案违法行为;
(六)负责制定、审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有关措施,承担全市档案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任务;
(七)负责全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岗位培训工作。
保管利用科(编研征集科)
(一)负责接收市、镇(区)机关和撤销单位的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进馆前业务指导和质量验查把关工作;
(二)负责对市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建国后市、镇(区)机关和撤销单位各种不同载体的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接待利用;
(三)开展档案资料的抢救工作,对破损、霉变档案资料进行修裱、加固、复制等技术保护,做好库房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负责对全市档案保护技术、微机应用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研究和业务指导,并推广新技术;
(五)收集、征集各个历史时期散失在社会上和个人手中有关反映扬中历史面貌、地理、人情、风貌等档案文献和历史资料;
(六)跟踪收集中央、省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名人来扬活动的照片、音像等档案资料;
(七)征集扬中籍和在扬工作过的名人档案;
(八)负责馆藏档案史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和发行工作,承办档案史料的陈列与展览,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
(九)参与并配合本地区编史修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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