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和“三合一”集中整治、奥运消防安保等重点工作,火灾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市检察院等12家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丁德仁等14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广大企事业单位要学习先进经验,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特此决定。
附: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
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2家)
市检察院 市教育局
扬中工商局 市农行
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 市人民医院
新坝镇安监站 大全集团
通达商业总公司 扬中商城
长江大酒店 镇江嘉弘海绵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14名)
丁德仁(扬中商城) 王凤年(省扬高中)
王寿荣(家家福超市) 王家新(教育局)
王爱民(人民医院) 刘良珍(新坝镇政府)
肖习军(农行) 张同元(长江大酒店)
陈志荣(检察院) 周鹤平(新坝安监站)
郭春荣(大全集团) 曹 斌(宏达新材)
葛 军(中电电气) 蒋荣保(通达商厦)
责任编辑:wm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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