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单位 |
工作目标内容 |
新坝镇 |
(1)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完成新坝科技园区污水管网与城区污水管网对接工程;
(3)完成大全集团明珠广场厂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将企业污水管网送至厂区围墙外与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对接;
(4)完成江苏康祥集团、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华能电气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设施改造任务;
(5)完成镇江市凯帆铜材有限公司、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6)采取清淤、换水、打捞漂浮物、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控制工业污染等手段,确保新坝大港(五一桥点)小康考核断面抽检达标;
(7)完成辖区内违规喷涂加工点整治工作,确保关闭或进入金属表面处理中心;
(8)完成治安村、华威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在全镇范围内逐步推广;
(9)加强沿江垃圾管理,制止乱倒焚烧现象,尤其是张家港外滩禁止乱倒工业垃圾;
(10)创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家。 |
三茅镇 |
(1) 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 完成“城中村”改造年度任务,加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清理卫生死角;
(3) 完成扬中市宏飞镀业有限公司、扬中市锦程镀业有限公司、扬中市永新镀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4) 完成镇江宝泓光伏有限公司、镇江万奇电器有限公司、镇江市明辰压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5) 完成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将企业污水管送至围墙外与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对接;
(6) 采取清淤、换水、打捞漂浮物、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控制工业污染等手段,确保联丰大港(何家大港闸点)小康考核断面抽检达标;
(7) 完成辖区内违规喷涂加工点整治工作,确保关闭或进入金属表面处理中心;
(8) 开展丰收河、新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将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9) 创建成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各1家。 |
油坊镇 |
(1)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完成新材料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并将园区企业污水收集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
(3)完成扬中市瑞通镀业化工有限公司、扬中市安泰毛纺有限公司、扬中市宏达针织漂染厂废水治理设施改造验收工作;
(4)完成扬中市恒兴化工有限公司、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天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5)扬中市瑞通镀业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完成辖区内违规喷涂加工点整治工作,确保关闭或进入金属表面处理中心;
(7)创建成镇江市级绿色学校1家。 |
八桥镇 |
(1)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按照船舶工业集中区环评要求,做好园区内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3)完成镇江华成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镇江市中佳电器有限公司、镇江日进磨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4)完成辖区内违规喷涂加工点整治工作,确保关闭或进入金属表面处理中心;
(5)创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家,镇江市级绿色社区1家。 |
西来桥镇 |
(1)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完成扬中市胜利电镀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工作;
(3)完成江苏苏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海晟涂料有限公司、江苏荣昌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4)创建成镇江市级绿色社区1家。 |
开发区 |
(1)完成沿江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铺设工作,确保已投产企业工业、生活污水的正常收集,并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完成辉煌硅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扬中佳明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凯乐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3)完成辖区内违规喷涂加工点整治工作,确保关闭或进入金属表面处理中心;
(4)创建环境教育馆1家。 |
责任单位 |
工作目标内容 |
环保局 |
(1)组织开展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方案和措施,确保完成镇江市下达的年度削减目标;
(2)加大全市环境安全巡查力度,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分行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协助做好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4)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5)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增加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和监测频次,建立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规范化、营运市场化、监控自动化”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制度;
(6)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7)及时开展水、气、声各环境要素监测工作,完成城区环境监测点位和监测断面的调整报批工作,按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环境质量报告;
(8)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及成果发布、利用;
(9)全面推行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积极做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
(10)做好全市6个(省级)小康考核断面达标相关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考核达标;
(11)组织开展全市违规喷涂加工点专项整治行动;
(12)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的建设。 |
发改经贸委 |
(1)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3)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
(4)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增加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到位;
(5)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协助做好市区污染严重的企业搬迁、转产与治理工作,着手淘汰烟控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
(6)组织开展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单位GDP能耗、水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
(8)加大扬中市华太热电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力度,按规定使用低硫优质煤和添加石灰石,确保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并完成下达的年度削减目标,同时确保在线监控正常运行,顺利通过国家污染减排的考核。 |
建设局 |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
(2)加快污水管网铺设和提升泵站建设,按照扬政发[2009]1号文件的要求完成明珠湾、扬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并收集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3)加强对扬中市沙家港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完善监控设施及运行测量仪表,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运行台帐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削减指标,年底前完成去磷脱氮改造工程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4)确保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5)将新材料工业园污水管接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6)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设置警示宣传标志,安装监控设备,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围网,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界桩,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7)加强城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地品位;
(8)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扬尘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环境;
(9)加快推进天燃气管网建设,扩大管道燃气供气范围和用户,确保城市气化率在95%以上;
(10)协助开展各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
农林局 |
(1)制定和完善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协助拟定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2)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对农药、化肥使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管;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无污染的农药,高效低毒农药推广面达85%;合理施肥,并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4)加快制定全市国土绿化总体规划,指导全市开展绿化工作;
(5)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沿江滩涂网箱清理工作;
(6)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措施,严禁捕猎、宰杀各类列入国家和地方保护范围内的野生动物;
(7)协助开展各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
水农局 |
(1)采取清淤、换水等措施,努力改善城区三茅大港、扬子河等河流水环境质量,确保三茅大港三个小康考核断面水质抽检达标;
(2)按照市政府重点工程交办内容,完成明珠湾、扬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3)协助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
(4)督促各镇区对骨干河港、一、二级河和老河沟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加强农机管理,积极推广使用秸秆还田机械,协助做好秸秆禁烧管理工作。 |
卫生局 |
(1)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并通过省级调研;
(2)加强医疗行业危险废物的管理(包括各级医院和社区、农村医疗点),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3)加强全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确保全市饮水安全;
(4)加强全市医院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全市医疗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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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并将有资质单位检测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结果纳入车辆初次检验、定期检验及机动车转籍、过户检验的内容,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大于80%;
(2)加强社会、商业和生活噪声管理,配合开展“噪声达标区”、“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3)加强相关区域机动车禁鸣管理,治理交通噪声污染;
(4)协助做好污染严重企业的关闭工作。 |
交通局 |
(1)做好船舶噪声和油污染防治工作;
(2)加强全市汽修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废机油、废旧电瓶等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3)做好238省道路界内环境整治工作。 |
城管局 |
(1)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卫生填埋等运行管理,推行垃圾袋装化,开展分类回收试点,进行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处理,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处理资料台帐,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加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管理,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预处理后的渗漏液全部送至污水处理厂,并做好有关交接手续;
(3)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和道路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4)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解决城市“脏、乱、差”、商店门前随意搭建遮阳棚等群众关注的问题;规范商业性广告,消除视觉污染;
(5)强化城区河道管理,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制止河岸沿线垃圾乱倒现象;
(6)改进道路清扫方式,有效抑制二次扬尘污染;
(7)加强对城区内餐饮业的治理和管理,禁止在城区内焚烧沥青、油毡、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8)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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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渗透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环保社会实践、环境监督等公益活动,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列入教学课程,每年不低于12课时,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超过85%;
(2)做好“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重大节日的环境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创建各级“绿色学校”,创成2-3所省级“绿色学校”、2-3所镇江市级“绿色学校”;
(4)完成外国语学校、第二中学、省扬高中和实验中学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将污水管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5)加强对已创成的“绿色学校”管理,已创成的“绿色学校”必须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并有环保渗透教育内容。 |
广电局 |
(1)电台、电视台定期播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广告;
(2)电视台进行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定期发布市区环境质量报告。 |
财政局 |
(1)及时拨付创建工作所需资金,并建立相关台帐资料;
(2)加大环保投入,确保环保投入占GDP的2%以上,新增财力用于环保投入的比重不低于GDP增长率;
(3)进一步加强市级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市环保局联合制定我市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4)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省污染防治资金的争取工作。 |
工业总公司 |
(1)完成江苏南自通华母线有限公司、江苏三星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2)完成扬中市德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厂区环境、治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工作,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3)完成江苏绿扬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并与主干网对接; |
大桥管理局 |
做好扬中市港联开平有限公司的搬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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