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营造尊重技能人才,重视培养技能人才,争当优秀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气,根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发〔200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胡其华等16位同志 “扬中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技能,在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广大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技能,不断增强就业能力和工作本领,为加快扬中“双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责任编辑:wm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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