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碑清朝光绪三十八年(公元1892年)四月立于宝晋洲三段,具体碑名因年代久远已模糊,难以辨识。
碑文记述了挑筑江堤的目的,就是“保护民田”免遭“水患”。护堤措施有三:“栽布草皮”,防风挡浪;“潮汛旺时”,早晚巡查;禁止人畜车辆践踏。“滨江大岸”挑筑后,于冬春季节还要及时安排“修整”,“各家填补破阶”,人人要挑土填石。最后言明“倘敢阳奉阴违,立提枷号责办”,以身试法,将予以纪律制裁。 (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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