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扬中市档案馆决定,在对馆藏满三十年档案进行逐卷、逐件审核鉴定的基础上,第四次向社会开放档案。本次共计开放135个全宗,1012卷档案。这些档案是扬中市档案馆保存的原县级机关各部、委、办、局、乡镇1980-1981年形成的档案,对于研究扬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相关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均可查阅利用。开放时间:8:30--17:30 节假日预约开放。详情可登录扬中市档案馆网站查阅。咨询热线:0511-85152530
扬中市档案馆
二0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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